瀘州市民余女士于2011年11月22日為其丈夫楊先生投保了兩份意外傷害保險,保費200元,意外死亡保額16萬元,意外醫療保額1萬元。
2012年1月17日,被保險人楊先生駕駛轎車由江陽區黃艤酒業園區向瀘州江陽區行至瀘州市繞城路萬壽路橋路段時,與相對行駛的轎車相撞造成被保險人受傷,送入醫院進行搶救,經診斷為肝破裂、胰腺斷裂,最終于2012年3月20日醫治無效死亡。
經過保險公司理賠查堪人員的理賠查堪,情況屬實。根據投保的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之規定,本案屬于保險責任范圍,按承保前所簽訂的保險條款約定給付被保險人家屬身故保險金16萬元。
據該公司理賠人員介紹,今年發生意外險的案例較往年有所增加,建議市民不妨為自己和家人投保一份意外險,保費不高,但能提供較高的保障額度。
來源:[ 瀘州新聞 ] 陳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