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部委聯合出臺文件旨在引入商業保險機制推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一年多的時間后,《證券日報》記者近日就此話題采訪主要保險公司時,他們均對此話題表現出一定的興趣,至少態度是不回避的;而從保監系統發布的消息也能發現,多數地區的保監局也都盡可能地做出努力,推進大病保險。不過,在大病保險的整個推進過程中,商業保險總有一種“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的感覺,想要大病保險政策深化落實,讓保險公司參與業務持續下去還面臨不少的困難。
記者梳理地方保監局、保險公司和媒體發布的信息后發現,自2012年8月六部委下發《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來,在地方政府、保監局和保險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在一年多的時間內,取得了可喜的成績。
目前,全國已有27個省份開展大病保險試點,而截至去年上半年,便有21個省份開展大病保險。保監會相關負責人稱,未來大病保險覆蓋的人數可能要超過10億人。
2013年是大病保險開展后的首個完整會計年度,今年春節后,國務院醫改辦發文,要求各省在今年6月底之前都要啟動大病保險的試點工作。在大病保險沖鋒號吹起的時候,我們在看到已取得成績的同時,也要充分了解已開展的大病保險業務在各地暴露出的問題,研究制定措施政策予以解決,使得大病保險的推進工作更具可持續性。或許,這正是人保集團董事長吳焰一大提案的由來。
吳焰在兩會期間提交了《關于促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可持續開展的提案》,其在提案中指出了包括“風險共擔政策遭背離”、“籌資標準過低”、“統籌層次偏低”、“診療信息共享程度偏低”在內的四大典型問題。
而除了吳焰提案中指出的四大問題給保險公司造成的困難外,從地方保監局的公開信息中,記者也看到了大病保險業務對承保保險公司的更為“實際”的挑戰。
如江蘇保監局在其2013年12月30日印發的《江蘇省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服務基本規范(試行)》中有關“醫療監督管理”的部分就指出,保險公司應當在基本醫保主管部門的授權或聯合工作模式下,通過醫療巡查、駐院監督、病案評估、以及優化支付方式等方式,積極開展合理的醫療費用管控。可見,醫療費用管控是保險公司承保大病保險業務不可輕視的環節。
具體到大病保險賠付核查,不合理的醫療費用支出,道德風險和超額賠付,冒名就醫、掛床住院、過度醫療等問題,都是保險公司面臨的實際問題,本報也對過度治療監控難的問題進行過報道(詳見本報2013年12月19日《遼寧農村大病保險調查:77%農民投保件均補償半年增超一倍至4288元》)。江蘇保監局就此要求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在基本醫保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建立綜合住院率、綜合住院次均費用、綜合住院自費率等量化考核方案。
此外,從綜合媒體的報道還可以發現,保險公司在承辦大病保險業務時還面臨部分地區對其提出的“賠付上不封頂”、“上繳數額較大的履約保證金”、“保留一定比例的保費直至保險期間結束”等要求。
根據目前的公開信息看來,參與大病保險業務的商業保險公司數量有限,據媒體引用保監會相關人士的消息稱,截至去年上半年,參與大病保險的保險公司僅9家。據記者觀察,這些參與大病保險的保險公司多為中國人壽(13.14, 0.07, 0.54%)、太保壽險、中國人保等大型保險公司。大病保險業務設計之初就要求保險公司秉承保本微利的原則,5%的利潤率或已是極限,這對不少公司并不具有吸引力。
而據記者采訪了解,參與大病保險競標的保險公司并未有憑此追求謀利的商業目標,甚至有公司以“公益”定性該業務。提高在廣大城鄉居民中的知名度,為今后的深耕做鋪墊,是不少保險公司努力參與大病保險的初衷。然而,就是這個目標,他們都難以輕松達成。除了見諸報端的種種困擾外,商業保險公司的大病保險業務經營面臨的挑戰還有多少不便言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