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已到,很多商家爭相炒作。更加雷人的是,竟有保險公司借此時機推出“懷孕險”,這一故造噱頭的商業行為引起輿論嘩然。從號稱看不到月亮即可賠付的“中秋賞月險”,到此次情人節推出的“懷孕險”,頻頻出爐的“雷人保險”博人眼球之余號稱形式新穎,但業內人士及專家認為,這些險種亦一定程度上違背了管理規范,有掛羊頭賣狗肉之嫌。。
噱頭為主有誤導之嫌
專家認為,“懷孕險”、“賞月險”、“單身險”等險種,以貼近社會熱點為優先考量,如情人節、中秋節,或是大眾關心的“剩男剩女”現象,但這些產品是否應當推廣仍存疑。一方面,這些產品所保障的內容,某種意義上并不具備風險性質,而是保險公司為迎合大眾心理,借此推廣業務的創新手段,這類保險產品的推出過程中,噱頭成分較大。比如,“中秋賞月險”本叫做“賞月不便險”,此產品并不是新推出的獨立險種,而是該公司一款人身意外險的附加險,不僅乘了中秋節的東風,還為去年新上線的淘寶保險賺足關注。而太平人壽“單身險”全稱叫做“太平黃金圣斗士單身保障”,名稱上便力求取得目標顧客群,即青年人的注目,實質上是一款一年期的旅行交通意外保障險,而非所強調的“單身保障”。
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欺騙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華東政法大學保險法研究所主任李偉群認為,部分新型保險產品名稱與實際內容不符,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
摘自和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