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眼中,公務員的福利待遇相當的好,有醫保、有社保,而且醫保報銷的比例也較高。于是乎,當保險業務人員向公務員介紹一些保險的意義與產品時,相當多的公務員,信心滿滿的說:“我有醫保,我不需要保險了”。
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最近,新華保險龍巖中支就發生了一起這樣的案例:被保險人嚴某是學計算機專業的,大學畢業后考取了龍巖市人民政府某部門,成為了龍巖市人民政府的一位公務員。若干年后,嚴某也取妻生女了,一家三口生活的平安幸福。
然而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嚴某于2015年1月15日在單位的例行體檢中診斷為甲狀腺右葉低回聲結節伴鈣化。醫生建議進一步檢查化驗,后嚴某在龍巖市第一醫院進行了病理檢查,確診甲狀腺癌。
晴天霹靂的惡疾讓嚴某陷入了沉默,他雖然是公務員,但收入也不高,而且還有一個天真可愛的女兒要撫養,面對將要發生的巨額治療費用,雖然說有醫保,但也無法全額報銷,還有外出治療的交通費用、住宿費用,每項算下來,都是一筆不少的開支。
此時嚴某突然想起了他曾于2012年8月曾因親戚在保險公司上班,在親戚的一再堅持下,購買了一份記不起名字的保險,只記得數額能保15萬。
于是嚴某撥通了業務員的電話,業務員說他買的是一份重大疾病保險,并細致的向他介紹了理賠申請所需材料。
2月11日嚴某向保險公司提交了重大疾病保險金的申請,經審核屬于條款重大疾病中“惡性腫瘤”范圍,公司于2月12日向嚴某支付了15萬元的保險金。
通過這樣一個看似簡單的案件,可以發現,疾病不會因為你的身份而對你有所優待,有病你仍然需要治療,需要花費,故公務員也是需要一份保障來守護你,守護你的家庭。像這樣的保險理賠案例舉不勝舉,社會上每天都在發生著成千上萬相同又不同的類似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