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第20個、新世紀以來第15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由新華社受權發布。文件題為《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行了全面部署。
文件全文約16000字,共分11個部分,其中提到了8次保險。
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
第七部分—提高農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麗鄉村新風貌(四)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做好農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鞏固城鄉居民醫保全國異地就醫聯網直接結算。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第七部分—提高農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麗鄉村新風貌(四)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標準正常調整機制。
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農業保險體系
第九部分—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強化鄉村振興制度性供給(四)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
探索開展稻谷、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加快建立多層次農業保險體系。
“保險+期貨”
“訂單農業+保險+期貨(權)”
第十一部分—開拓投融資渠道,強化鄉村振興投入保障(三)提高金融服務水平。
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發行上市、新三板掛牌和融資、并購重組,深入推進農產品(000061,股吧)期貨期權市場建設,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探索“訂單農業+保險+期貨(權)”試點。改進農村金融差異化監管體系,強化地方政府金融風險防范處置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