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月底發文明確保險中介違規,保險公司要負連帶責任后,保險中介再收整頓通知。上證報昨日從業內獲悉,近日,銀保監會下發了《關于開展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執業登記數據清核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中介機構從人員清虛、隸屬歸位、信息補全、加強維護四方面進行自查和整頓。
近年來,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從業人員隊伍發展迅速,但執業管理工作未能及時跟進,從業人員信息不全不準,虛報虛掛虛增人員的違規做法比較普遍,從業人員隊伍數據失真比較嚴重。
《通知》顯示,此次清核工作從中介機構自查整改和銀保監局重點檢查兩個方面進行。自查階段,中介機構要建立法人和分支機構兩級清核工作責任體系,在銀保監局轄內設有多個分支機構的中介機構,應指定一家責任分支機構全面負責區域清核工作。
自查階段的重點有四個方面:一是人員清虛,糾正執業登記中的違規做法,清除為違規避稅、套取費用等不法目的虛掛虛增、有名無實的人員,消除中介系統中的虛假人員;二是隸屬歸位,糾正統一登記到法人機構名下的不當做法,嚴格按照執業登記屬地原則,理清從業人員隸屬,切實歸位到其實際所在地區所屬分支機構;三是信息補全,對照中介系統列式項目,逐項核對每名從業人員的執業登記信息,修正錯誤信息,補充缺失信息,增加個人照片;四是加強維護,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完善執業管理操作機制,明確從業人員執業登記標準,建立從人員入司到離司的全流程執業管理制度。
銀保監局重點檢查階段,是指銀保監局結合日常監管及中介機構自查情況,選擇轄內從業人員數量較多的5家以上(含5家)法人機構開展重點檢查,查處清核中走過場、不嚴肅整改的機構。
《通知》還對清核工作時限做了具體要求,如今年4月15日前,責任分支機構向所在地銀保監局申請中介系統執業管理賬號,法人機構與責任分支機構分別向所在銀保監局報送至少1名對接責任人名單;8月15日前,法人機構向所在地銀保監局報送自查報告等;10月15日前,銀保監局完成重點檢查,及時落實后續處罰工作,11月30日前向銀保監會報送清核工作情況報告。
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全國共有保險中介集團公司5家,全國性保險代理公司240家,區域性保險代理公司1550家,保險經紀公司499家,已備案保險公估公司353家,個人保險代理人871萬人,保險兼業代理機構3.2萬家,代理網點22萬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