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直白的說法叫“窮人買保障,富人買理財”,其實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就人身風險而言,富人是足可以自擔的。比如說某企業家,年收入100萬,負債500萬,資產有一線城市房產約3000平方米。按照我們通常所計算的方法,重疾保額為5倍年收入,即500萬,壽險和意外險保額按10倍年收入+負債,即1500萬。區區數目也不嚇人呀,賣2套房子不就解決問題了么?
那為什么還要買保險呢?
這就只能從“理財”的角度來考慮了,畢竟,再有錢的人,錢也不是憑空掉下來的,尤其是創一代。難道我們就忍心看到積攢下的財富因故大幅度縮減,或者百年之后直接收繳一半?
所以高凈值人群的首要財富目標往往已轉為“財富保全”,“財富傳承”的需求也逐漸顯現。在這方面,風險分散的主要方法應該就是保險配置和跨境資產配置了。
毋庸置疑,人壽保險是一個重要的工具。表面上還是以“人”為標的,實質上已成為“錢”的保險。
這種類型的客戶,“終身壽險+高端醫療險”的配置方法值得關注。
畢竟,賣房子的邏輯是經不起推敲的,如果能通過規劃,讓財富得以保全傳承,是不是很好呢?
高端醫療險是非常適合高凈值人士的,因為它用每年固定的消費支出,換取高額的醫療保障,是屬于一種止損的手段,同時也能很好地匹配到高凈值人士的身份。本文不作展開。
終身壽險也是非常適合高凈值人士的。因為人的死亡率為100%,所以終身壽險是一種確定會理賠的險種,那么客戶能從終身壽的規劃中得到什么?
人固有一死,或輕于鴻毛,或重于泰山。離開的方式可能是早逝,也可能是壽終正寢。但無論如何,離開的概率是100%。所以,我們都避免不了思考死亡的問題。高凈值人士因為有更豐富的財富,牽扯到更微妙的家庭及社會關系,這個問題可能會令他們比較頭疼。那考慮終身壽,至少有以下三個因素:
一解決保障缺口
作為收入穩定的高凈值人士,如高干、高管、高知,本人就是家庭最大的印鈔機,只要本人身體健康、事業順利,家庭就有源源不斷的現金流。壽險保額規劃的第一邏輯,就是保障缺口。
保障缺口=未來收入+ 負債-可變現金融資產(存款、證券等)。
壽險保障的是未來收入,無論如何,用現有資產,比如房產去抵消是說不通的。
負債可能包括家庭負債,也包括企業負債。不欠債的企業很少見,但欠債未還時企業主就因疾病或意外身故的案例卻不少見。如果能有一筆壽險金覆蓋掉這筆負債,就能給繼承企業的孩子減輕不少壓力,就不會因為資金問題引發股東紛爭,進而危及企業經營。
當然,保障永遠是需要付出成本的。
傳統的終身壽是把這一塊保障成本打包進去的,就我的觀察,中國人對于保障始終不是最關注。人性更樂于看見的是因自己壽命長而得到的財富增值,而不樂于去想到因壽命過短而得到的補償。
所以,現在也有新型的增額終身壽,以錢的增值為主,是與傳統終身壽有區別的。
二財富的配置和傳承
舉個傳統壽險的例子,40歲某先生,為自己規劃1000萬保額的終身壽,20年繳費,年繳保費為24萬(貴的公司要26-30萬),累計保費480萬。保單承保,張先生若發生身故,保險公司需要理賠1000萬元,最低24萬即撬動1000萬資金,保費交滿后,480萬也一定會變為1000萬元,因為張先生總有一天要身故,要理賠。
保額和保費之間的杠桿從約40:1 到 約2:1,是穩賺不賠的生意。
而新型的增額終身壽,雖然前期沒什么杠桿,但通過壽長來獲益,大約每20年能翻一番,也是能得到美國爺爺的效果的,甚至更高。
同時,從法律角度來講,指定受益人的壽險能夠確保自己的分配意愿真正實現。
高凈值人士身故后家人為爭奪遺產反目成仇的案例比比皆是。即便訂立了遺囑,因缺乏公證,真偽難辨等各種原因,也難以確保分配意愿真正實現。而且,由于東方文化對遺囑的排斥,立過遺囑的人更是寥寥無幾。
終身壽險相比遺囑,在簡便性、成本、隱秘性、時效性上都有極大優勢,非常適合做財富傳承的規劃。在實務中,需要結合家庭結構、法律工具等綜合規劃。
建議公式: 終身壽險的保額=40%家庭資產
三未雨綢繆的稅收規劃
雖然中國目前暫無遺產稅,但國際上大部分國家已開征。
中國到底會不會征收遺產稅?學者觀點不一,有的說短期內都不會開征,因為缺乏征收的必備條件;有的說隨時可能推出,因為征收條件已經逐步成熟,且貧富差距過大已成為重要隱患,必須讓劫富濟貧的遺產稅進行財富二次分配。
一旦開征遺產稅,保險可以避稅么?在遺產稅草案中,列明了保險理賠金不屬于遺產。
終身壽的受益人領取的是身故理賠金,符合理賠金的概念,而分紅投資類的保單是不具備這個功能的。因此從法律上來說,終身壽屬于一種最干凈最純粹的保險,也最適于作為規避遺產稅的規劃。
高凈值客戶可以通過身故即賠付的高額理賠金,為子女創造繳納遺產稅的現金。遺產的繼承是必須先交稅才能繼承,有萬貫家財,交不出現金稅款,都繼承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