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貿易大戰一觸即發,在此背景下召開的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備受矚目,本屆年會以“開放創新的亞洲,繁榮發展的世界”為主題,在會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新當選的央行行長易綱等相繼發布重磅消息,宣布中國將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力度,其中,包括保險業在內的金融服務業開放力度遠超預期。
中國擬加大金融服務業對外開放
4月1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博鰲發表主旨演講,宣布了中國決定在擴大開放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新的重大舉措,其中涉及金融服務業的內容包括:
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今年,將推出幾項有標志意義的舉措。在服務業特別是金融業方面,去年年底宣布的放寬銀行、證券、保險行業外資股比限制的重大措施要確保落地,同時要加快保險行業開放進程,放寬外資金融機構設立限制,擴大外資金融機構在華業務范圍,拓寬中外金融市場合作領域。
緊接著,4月11日,央行行長易綱又在出席博鰲亞洲論壇時明確了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的具體措施和時間表:
易綱表示,根據習主席所說的落實開放措施“宜早不宜遲,宜快不宜慢”的精神,以下金融領域的開放措施將在未來幾個月內落實:
1.取消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內外資一視同仁;允許外國銀行在我國境內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
2.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人身險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上限放寬至51%,三年后不再設限;
3.不再要求合資證券公司境內股東至少有一家是證券公司;
4.為進一步完善內地與香港兩地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從5月1日起把互聯互通每日額度擴大四倍,即滬股通及深股通每日額度從130億調整為520億元人民幣,港股通每日額度從105億調整為420億元人民幣;
5.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
6.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范圍,與中資機構一致。
此外,易綱還指出,在2018年年底以前,還將推出以下措施:
1.鼓勵在信托、金融租賃、汽車金融、貨幣經紀、消費金融等銀行業金融領域引入外資;
2.對商業銀行新發起設立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和理財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不設上限;
3.大幅度擴大外資銀行業務范圍;
4.不再對合資證券公司業務范圍單獨設限,內外資一致;
5.全面取消外資保險公司設立前需開設2年代表處要求。
此外,經中英雙方共同努力,目前滬倫通準備工作進展順利,將爭取于2018年內開通“滬倫通”。
易綱稱,目前,各部門正在抓緊修改法律法規相關程序,將在上述時間節點前落地實施。為促進金融業開放相關工作順利實施,央行還將做好配套措施,在擴大金融業開放的同時加強金融監管。在放寬外資準入和業務范圍的時候,依然要按照相關法規對各類所有制企業進行一視同仁的審慎監管。
開放力度遠超預期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易綱所述,比2017年11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的吹風會上透露出的對外開放力度要更大,遠超市場人士預期:
按照2017年11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吹風會上的說法,中方決定進一步放寬對于外資投資證券、基金、銀行、保險等金融領域的股權比例限制,主要內容包括:
將單個或多個外國投資者直接或間接投資證券、基金管理、期貨公司的投資比例限制放寬至51%,上述措施實施三年后,投資比例不受限制;
將取消對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單一持股不超過20%、合計持股不超過25%的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內外一致的銀行業股權投資比例規則;
三年后將單個或多個外國投資者投資設立經營人身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的投資比例放寬至51%,五年后投資比例不受限制。
很顯然,與吹風會上的消息相比,2018年4月11日易綱的發言已經有了明顯變化,開放力度大幅拓寬。
僅以保險行業為例,外國投資者持股比例上限原定三年后放寬至51%,五年后不受限制,而現在口徑則改為:幾個月內即將持股比例放寬至51%,三年后即不再做限制。此外,還將在幾個月內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范圍,與中資機構一致;在年底前,全面取消外資保險公司設立前需開設2年代表處要求。
貿易大戰之下,中國顯然已經給出了十足的誠意。
短期對行業影響或有限
保險業對外開放力度遠超預期,這會給行業帶來何種影響?『慧保天下』就此咨詢多位業內人士:
一中資險企人士認為加大開放力度,不會對國內現有市場格局產生重大的影響。在他看來,保險業務屬于低頻交易,重資產、重服務,這種業務模式就決定了影響不會很快顯現。
其舉例稱,友邦、保誠等在人身險方面發展較好的外資保險公司,主要是依靠代理人隊伍,并非一日之功。
而非車財產險方面,擴大開放的背景下,部分在特定領域有專長的外資保險公司或許會獲得較大發展機遇,但目前國內非車險費率水平遠低于國際平均水平,在資本回報考核要求下或很難滿足外資需求。
另一位業內人士也表示影響不會很大,他舉例稱,車險方面,中國已經于2012年向外資險企開放交強險業務,但多數公司并未涉足,甚至美亞、史帶等數家公司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車險業務。
但他同時也認為,外資經紀公司的全面介入或將對財產險市場產生較大影響,因為這些公司在產品設計、精算、風險管理等方面經驗豐富,非常專業,具有明顯優勢。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不斷放開外資投資比例限制之時,監管部門對于保險公司中資股東卻是截然相反的另外一種態度。
2018年4月1日,修訂之后的《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其核心內容之一就是降低保險公司中資股東的持股比例上限,將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至三分之一。而對于外資股東,這一規定并不起作用。
這是因為合資以及外資險企在國內經營業務的法律依據《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由國務院牽頭制定,相較《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同時合資以及外資險企還分別受到《中外合資企業法》、《外資企業法》等的保護。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即便放寬外資在人身險領域的投資比例上限,也不一定就能直接推升外資險企的市場份額,因為除了股權限制,在實際經營當中,外資險企還面臨諸多問題。
例如在設立分支機構方面,外資保險公司所面臨的審批原則及標準與中資保險公司并無明顯不同。但在實際中,外資保險往往需要花費更長的時間。一般而言,外資險企最多一年開設兩家省級分支機構。
成立于2002年的光大永明人壽,在2009年中由外資險企轉制為中資險企,此前,其經營8年時間,只開設12家分公司,而改制后,一年半時間,其就有4家二級機構、8家三級機構、7家四級機構完成了新建或改建,取得當地保監局開業批復;同時,還有3家二級機構、2家三級機構、1家四級機構獲得監管批準。改制前后分支機構批設速度差異不可謂不大。
此外,在經辦大病醫保、新農合等政府相關業務方面,與政府關系更為密切的中資保險機構無疑也有著更多優勢,非外資險企所能比。
更重要的是,復業39年來,國內保險業經過幾十年發展,早已不可同日而語。根據財富雜志發布的2017年世界500強企業榜單,可以發現,全球57家保險類企業上榜,其中,8家來自中國,具體包括:中國平安、國壽集團、人保集團、安邦保險集團、太平洋保險集團、友邦保險集團(總位于中國香港)、國泰人壽(總部位于中國臺灣)、新華人壽。長期以來市場份額占比并不高的外資保險若想謀求突破,顯然仍需要更多努力。
附:中國保險業對外開放進程
整體來看,國內保險業對外開放歷程可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1980到1992年,國內保險業對外開放準備階段
開放內容:
開始允許一些外國保險公司設立代表處。
第二個階段:1992年到2001年12月,保險業對外開放試點階段
開放內容:
1992年,國務院選定上海作為我國第一個保險對外開放試點城市;
1992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于1992年7月頒布《上海外資保險機構暫行管理辦法》;
1992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美國友邦保險在上海設立分公司,成為改革開放后第一家外資保險機構;
1994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日本東京海上火災保險株式會社在上海設立分公司,成為改革開放后首個外資獨資財險公司;
1995年后,保險對外開放試點城市逐步擴大至廣州、深圳等城市;
1996年,加拿大宏利保險公司與原外經貿信托合資設立了我國第一家合資壽險公司——中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發展情況:
截至入世前,共有來自12個國家和地區的29家外資保險公司在華設立了營業性機構。其中,中外合資保險公司16家,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13家。2001年,外國保險公司保費收入達到32.8億元。
第三階段:2001年12月到2004年12月,加入世貿組織后的三年過渡期
開放內容:
2001年12月頒布了《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形成加入世貿組織后對外資保險公司的基本監管框架;
2002年10月發布通知,規定法定再保險分保比例逐年調低,自2003年1月1日起從20%開始,逐年調低5%,自2006年1月1日起,法定再保險全部取消;
2003年12月11日之后,外資保險公司在華業務范圍進一步擴大,后擴大至北京、天津、蘇州、成都、重慶、廈門、寧波、沈陽、武漢和福州等城市;
2004年實行《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為外資保險公司在我國的市場準入和經營發展提供了更為明確的法律依據。
發展情況:
截至2004年9月9日,已有14個國家(地區)的39家(含4家籌建)外國(地區)保險公司在華設立了70個(含7家籌建)營業性機構。此外,還有124家保險機構在中國共設立了187個代表處。數據顯示,2004年,合資以及外資公司合計實現保費收入97.04億元,其中人身險公司84.34億元,財產險公司13.60億元。
第四階段:2005年至今,全面對外開放
開放內容:
2004年12月11日,按照入世協議,保險業的入世過渡期宣告結束,中國保險業實現全面對外開放:
允許外資壽險公司提供健康險、團體險和養老金/年金險業務;
取消對設立外資保險機構的地域限制;
壽險除外資比例不超過50%及設立條件限制外,對外資沒有其它限制;
設立合資保險經紀公司的外資股權比例可至51%;
經過4年過渡期,外資保險公司必須就非壽險、個人意外和健康保險的基本風險的所有業務向指定再保險公司分保的要求被逐步取消;
經過5年過渡期,將申請設立保險經紀公司的外國保險經紀公司總資產要求從5億美元逐步降低至2億美元;
2012年對外資非壽險公司開放交強險業務;
2017年11月,宣布將通過3年和5年過渡期,逐步放開外資人身險公司外方股東持股比例限制,進一步加大保險業對外開放力度;
2018年4月,宣布幾個月內即將持股比例放寬至51%,三年后即不再做限制。此外,還將在幾個月內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范圍,與中資機構一致;
在2018年年底前,全面取消外資保險公司設立前需開設2年代表處要求。
發展情況:
截至2017年底,根據保監會官網披露的保費統計數據顯示,國內167家保險公司中,有50家為外資或合資險企,其中外(合)資壽險公司28家,外(合)資產險公司22家。截至2018年前2月,這50家公司合計實現保費收入486.45億元,其中外(合)資壽險公司453.01億元,市場份額5.84%;外(合)資產險公司33.44億元,市場份額1.72%。
文章來源:慧保天下